社会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社会工作(Social Work)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社会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2021年,社会工作列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3]
社会工作专业主要研究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助人为宗旨,对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弱势人群进行救助和服务等。例如:对于孤寡老人的陪护,对于家庭矛盾的调解处理,对于青少年的心理疏导,对于贫困者的救助关怀等。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妇联、慈善等机构从事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社会矫治、心理疏导、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等工作。[2]

专业发展

1913年,由美国教授葛尔溥在上海私立沪江大学创立社会学系,并于1917年由他主持创立了“沪东公社”,在上海杨树浦一带工人社区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涉及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卫生运动、个人家庭改良、宗教活动等工作。[4]
1987年9月,“马甸会议”上初步形成了在高校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的意向。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普通高等学院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与专业简介》,将“社会工作与管理”列为“试办”专业。[4]1988年初正式下文通知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开办该专业,其中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率先建立了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之后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也先后建立了同样的专业。1989年10月北京大学招收的第一届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入学,同时受民政部委托培养社会工作方向的硕士研究生。[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