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英文名:network anti-corruption),是指网民和国家机关利用网络平台,通过网络曝光、网络舆论、网络跟踪、网络追查等行动,对公权力滥用行为的监督和打击活动,能够对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形成有力的补充,是一种反腐新模式和新机制。[1]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民开始利用网络监督政府和公职人员,网络反腐的概念逐渐出现。2001年广西南丹特大矿难事件中,网络反腐概念开始进入公众视野,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标志着中国反腐工作正式步入网络时代。2005年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室举报中心的网址正式公布,标志着网络举报正式成为反腐的重要渠道。[1][2]2009年一项网络在线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最愿意选用的反腐渠道中,75.5%的人选择“网络曝光”,标志着网络反腐迈出关键一步。[3]2009年5月4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将网络纳入举报渠道。[3]2008年到2012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共收到网络举报30.1万件次,约占同期信访举报总量的12%,网络举报已成为继来信、来访、电话之后又一重要举报渠道。2013年,中国主要新闻和商业网站在首页开通“网络举报监督专区”,可以链接到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网站等执纪执法和干部监督部门的举报网站。[4][2]2013年11月,中央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2015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手机客户端开通;2016年1月,网站微信公众号上线,“三位一体”网络反腐基本形成。[2] 网络反腐是一种由民间启动和推进、官方介入并进行司法处理而告终的新兴的社会监督形式,具有主体广泛且主动性高、自由公开且互动性强、方便迅捷且影响面大、匿名隐蔽安全性高等特点。有利于培养公民精神、促进公民政治参与、促进监督机制的完善,能够对传统反腐方式形成补充,但同时也存在着群体传播中的非理性因素导致的网络谣言泛滥,人肉搜索等方式侵犯公职人员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网民的情绪化表达易产生网络暴力,选择性反腐致使网络反腐的娱乐化倾向明显等缺陷。[1]要增强网络反腐的实效性,必须在提倡和鼓励网络反腐的同时,对其加以引导和规制,促使网民在反腐进程中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形成良好的网络监督环境。[5]
名词定义
网络反腐(英文名:network anti-corruption),是指网民和国家机关利用网络平台,通过网络曝光、网络舆论、网络跟踪、网络追查等行动,对公权力滥用行为的监督和打击活动,能够对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形成有力的补充,是一种反腐新模式和新机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