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1],是一种企业法人形式,其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法人实体,具备有限责任、等额股份、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等特点。[3][4]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建立完备的财务报表制度、审计制度和信息披露机制等,以确保公司的透明度和合法性。[2]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基本类型,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5],对于其内部机构主要以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组织构成[6],具有着高效集结资本,能分散投资者的风险,改善经营管理,实现资本的稳定与股份流通的有机结合。[7]对于其内部发行的股份也可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转让,这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一种经济管理模式。[8]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企业形式,它通过将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和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式,利用强大的融资能力,实现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但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必要的财务信息和业务运营情况的对外披露,使具有流动性的股东,难以控制和掌握。当股东对公司缺乏责任感,当公司经营状况稍有不佳时,股东可能会通过抛售股票来转移投资风险。这可能导致公司因股票价格的跌落而无法实现扭亏转盈,甚至可能陷入困境。对此,世界各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不尽相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公司法,致使各国的公司结构和规划也各有差异。例如英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被限定在其所持有股份的未缴付金额的范围内。[9][2][10][3]

基本概念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