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
航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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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航运
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船员培训制度,按照以下要求加强对
本公 司
、机构船员的培训: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当由本公司、机构负责的其他各类船员培训有效实施。第四十二条
航运
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备有完整、最新的船员管理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附则
(十一)航运公司,是指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或者
光船承租人
;
《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航运公司责任
第四十条
航运
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保证被指派任职的船员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