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国民待遇

超国民待遇
超国民待遇指一国政府给予外籍人士或特定人士、以及外资机构超过国民待遇的特权,常被认为是对本国公民的一种逆向歧视。在中国,这种待遇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投资优惠、外汇管理优惠等方面,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外资企业在华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已逐步走向终结。

定义

超国民待遇不仅指经济领域中的优惠政策,也包括政治、司法等其他方面的特权。在晚清时期,清朝政府便给予外籍人士政治、经济、司法特权,形成了“一等洋人二等官”的社会现象。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为吸引外资,对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在税收、土地使用、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和优惠。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优惠措施也渐渐削减,国家有步骤将外企的政策拉入国内企业同等位置后,这种所谓超国民待遇也将付诸历史。
超国民待遇也指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住房保障体系应当覆盖公务员群体,但公务员住房保障不应当享受“超国民待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公务员住房上的超国民待遇危害极大,不仅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妨害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价格的稳定性,而且会对形成健康文明的住房消费模式起到恶劣的负面示范作用。
外资超国民待遇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