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
过伟(1928-2019),江苏无锡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笔名祝融、鹿鸣、墨訇。1949年肄业于清华大学中文系后参军南下广西,历任多个文化教育职务。曾任广西师范学院研究员,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出版了多部文学史、论文集、歌剧剧本等作品。1949年开始发表作品。1992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出版毛南族、京族、仫佬族三部文学史,《侗族民间叙事文学》,《台湾民族文学》,论文集《壮族文化探秘》、《中华民间文化与民族文学》(含歌剧《秦娘梅》,散文《天竺行》等)、《草根文学,快乐写作,过伟民间文学新论集》等67部。作品共获奖45次,其中省部级奖11次。中国文联、中国民协第八届山花奖·民间文艺成就奖获得者。 2019年2月27日在南宁逝世,享年91岁。[1] 人物生平
1949年,过伟在清华大学中文系学习,后来加入军队并南下广西。在那里,他担任了多个职务,包括《柳州群众报》的副组长、《宜山农民报》的副总编辑、象州县文化馆的副馆长以及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局副局长。同年,他开始发表作品,并在1992年成为中国作家协会的成员。此外,他还曾担任广西师范学院(现为南宁师范大学)民族民间文学研究所的副所长、副教授、研究员,并被授予中国民俗学会第五届理事会荣誉理事、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他还获得了中国文联中国 民间文艺家协会首届山花奖·民间文学理论奖和第八届山花奖·民间文艺成就奖,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