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

战国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约前280年[a]—公元前233年)[2],又称韩子[b]、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今属河南)人。[3]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散文家,法家学派代表人物。 [2]
韩非出生于贵族之家,天生口吃,但善写文章。在他年少时,韩国就经常受他国侵扰,不断被削弱,于是韩非立志报国,积极向君主上奏自己政治主张,却始终未被韩厘王认可,韩非遂将自己的主张写成文章。韩非为求治国良方,还曾游学于荀子,与李斯同学,学成后潜心著述。韩王安即位后,韩非逐渐受到重视。后来,韩非的文章传至秦王嬴政处,得到嬴政称赞,秦国遂欲进攻韩国夺取韩非。韩王安五年(前234),韩非到了秦国,但因立场受怀疑等原因,并未受到重用。后来,李斯等进谗言,秦王政下令将韩非治罪。前233年,李斯派人用毒药逼韩非自杀。[4][5][1][6]
韩非著有《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文章[7][5],后人收集整理编[zuǎn]成《韩非子》一书,该书共55篇,约13万字。[8]韩非传承荀子、结合老子思想发展了法家学派,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于一身,具有君主集权思想。他指出,法是社会群体唯一的行为规范与标准,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客观性、公开性等特点。韩非认为君主必须运用自己的权力和势位才能令行禁止,君主的权力主要体现在赏罚生杀之权。此外,君主要掌握驾驭群臣和调节君臣关系的秘术,要知人善任、循名责实。法、术、势相互依存,法为中心。韩非的法治思想源自其人性论,他认为人性莫不自私,莫不趋利避害。而君主之利与国家之利一致,须富国强兵,奖励农战,务实而不道仁义。这些思想具有功利主义特点。韩非还认为历史无常,事物不断变化,以此为自己的变法理论辩护。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秦国用他的理论统一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专制国家,历史上立志改革的政治家也多受其影响。[1][9]

人物生平

出身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