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分类评价法

专业术语
SOLO分类评价法是一种以等级描述为基本特征的质性评价方法,由澳大利亚学者约翰·比格斯(Biggs)教授和他的同事科利斯(Kevin F. Collis)在1982年提出的。SOLO分类评价法的基本理念源于皮亚杰(Jean Piaget,)的认知发展阶段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论指出,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认知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不同的阶段之间的认知水平有质的区别。

基本观点

SOLO分类评价法,比格斯和他的同事通过研究发现,人的认知不仅在总体上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在对具体知识的认知过程中,也具有阶段性的特征。人在学习新知识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思维阶段是可以观察到的,因此称为“可观察的学习成果结构(SOLO Structure of the Observed Learning Outcome)”。他们认为,学习结果的复杂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量的方面,即学习要点的数量;二是质的方面,即如何建构学习要点。也就是说,学生在具体知识的学习过程中,都要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每发生一次跃变,学生在对于这一种知识的认知就进入更高一级的阶段,可以根据学生在回答问题时的表现来判断他所处的思维发展阶段,进而给予合理的评分。这个理论与皮亚杰理论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不是根据学生总体上的思维水平对学生进行分类,而是对学生的每个反应进行分类。根据这两方面的要求,比格斯把学生的学习结果分为五个层次,各个层次及其表现如下表所示:

层次及其具体表现

前结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