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ng

词语
bring,英文单词,动词、名词,作动词时意为“拿来;带来;促使;引起;使某人处于某种情况或境地”,作名词时意为“人名;(英、瑞典)布林”。[1]

基本用法

1.bring最基本的意思是“将人或物带至讲话人或听话人所在之处”,引申可表示“促使,说服”。
2.bring既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可接表示人、物或抽象事物的名词或代词作宾语,也可接双宾语,其间接宾语可以由介词to引出,但不能用for,用for时表示“为某人带来…”。
3.bring表示“促使,说服”时,只用作及物动词,常跟反身代词作宾语,也可跟形容词、以动词不定式的复合结构或介词短语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