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1978年成立于北京的社团组织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于1977年由著名科学家提议,中国科协申报,1978年1月2日经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研究会是为发展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由全国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和热心自然辩证法的自然科学工作者、工程技术工作者、科学管理工作者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发展历史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于1977年由著名科学家提议,中国科协申报,1978年1月2日经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
1979年(己未年)3月,方毅、李先念、余秋里、王震、耿[biāo]、王任重、谷牧、康世恩等八位副总理批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人员编制。我会作为中央财政二级预算单位。1984年,中编办以(中直编发10号文)批准我会为直属局级事业单位,编制25人。我会作为中央财政二级预算单位。1987年,中国科协以[科协人发字(1987)09号文] 批准我会设4个处级机构,编制23人。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以(人中编函[1990]78号)文,批准我会为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编制25人。1994年,中国科协成立中国科协学会管理服务中心,中国科协所属13个直属学会统一归中国科协学会管理服务中心,编制290人。1995年4月,中编办以(中编办字[1995]83号文),确认我会编制归中国科协学会管理服务中心。2005年,中国科协将中国科协学会管理服务中心改为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中心编制175人。2006年4月,中编办以(中央编办复字[2006]43号文),确认我会编制归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研究会坚持民主办会,实行会员制;最高决策权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30个有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现有30个专业委员会(含筹备)和8个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