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简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Legal Profession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2])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向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而颁发的证书。[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类,采用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B类和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遗失、损毁纸质证书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1]
从2002年起,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4]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改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5][3]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发布《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用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审查核查、审核认定、证书颁发、服务和管理等工作。[1]

获取方式

申请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部应当自作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