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台

一执行死刑的器具
断头台(英文名:guillotine)是一种执行死刑的器具,用来将犯人的头斩去。[1]
“断头台”最早雏形是在位于英格兰北部的小镇—哈利法克斯(Halifax)发明出来的。1286年,英国在处决罪犯约翰·道尔顿(JohnDalton)时使用了一种名叫哈利法克斯的断头台。1307年的爱尔兰和1564年的苏格兰也有使用断头台的记录。1747年,苏格兰还在使用斧头斩首的方法对待罪犯,如洛瓦特勋爵,表明快速无痛的死刑执行方法并未普及。进入法国大革命时期,死刑执行中的社会不平等态度更加明显。[2]1791年,受木偶剧启发的断头台被正式采用,象征着对死刑执行工具的一次重大革新,其设计由斯特拉斯堡法院官员和德国工匠共同完成,使用了效率更高的45度角刀刃。[2][1]断头台从引入到1981年法国废除死刑,约有200年的使用历史,期间估计有约5000人被此方式处决。1981年,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密特朗宣布废除死刑,标志着断头台的历史终结。此外,断头台在拿破仑时代传至德国,并在纳粹时期对罪犯使用。[2]2015年巴黎恐袭后,有提议复用断头台对恐怖分子执行死刑。[3]
最初的断头台设计包括一个可以在两根立柱之间移动的木块上安装的斧头,通过绳索吊起并释放以切断受害者的脖子。法国改进的设计引入了一种梯形刀片,斜向安装并重达40公斤,配备四米高的木制支架和用于固定犯人头部的装置,确保刀刃在2.3米的落差中快速且更有效地斩断颈项。到了1870年,断头台的设计再次被改良,主要集中在刀刃上,目的是减少由刀刃冲力造成的损耗。[4][1]

历史沿革

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