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印

贵州大学民法学教授
方印,男,1969年出生于贵州省瓮安县,现任贵州大学民法学教授。他同时担任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环境与资源法专业硕士生导师以及法律硕士生导师。方印还是贵州大学生态法治创新团队的带头人,以及法学院省级重点学科法学学科生态法学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他还是环境与资源法硕士点负责人,贵州大学人口·社会·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
方印在学术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就。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员,以及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矿产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方印在贵州大学法学院担任重要职务,为贵州省的法学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人物经历

1988.09-1992.07西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获(学校教育专业)教育学学士学位
2004.03-2006.12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获(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