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的统称
港澳台(Hong Kong,Macao and Taiwan regions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的统称。由于港澳台地区在历史上曾被西方国家长期殖民统治,导致三个地区与中国大陆(内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但其内部又存在相似性,因此常将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简称并称为“港澳台”。[1][2]港澳台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提出并实行的区域。[3][4][5]

特别行政区

概念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中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中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中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根据1984和1987年中英、中葡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在中国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的同时,分别设立了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

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