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希龄

北洋政府第四任国务总理
熊希龄(1870年7月23日—1937年12月25日),字秉三,别号明志阁主人,湖南湘西凤凰人。是民国时期政治家、教育家、实业家和慈善家。曾任北洋政府第四任国务总理。[1]他的父亲熊兆祥20岁从军,历任守备、副将。[1][2]
清同治九年六月二十五日(1870年7月23日)熊希龄出生在湖南省湘西凤凰县,14岁时中秀才光绪十七年(1891年)中举人,三年后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1][2][3][4]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后,熊希龄担任两湖营务处总办,撰写了《军制篇》,提出改革清朝军制的建议。[5]不久后入湘参与维新,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熊希龄和维新派人士谭嗣同一起在长沙创办了时务学堂与《湘报》。戊戌变法失败后,熊希龄被革职回乡。[1]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熊希龄跟随常德太守朱其懿办理西路师范学堂,[6]并受到了时任湖南巡抚赵尔巽的赏识,[6][1]然后被清廷重新起用,前往日本考察实业。[7]后在清朝末年受江苏巡抚陈启泰重用,历任要职。[8][1]民国初期,熊希龄任财务部长,主持谈判和外国银行团的借款事宜,但被舆论指责“卖国”,随后辞职,并促成了《克利司浦借款》合约的签订。[9]1913年,熊希龄任国务总理,成立“名流内阁”,[10][1]因与袁世凯产生分歧而辞职。[10]后被袁世凯任命为煤油督办,并任参政院参政,继续筹办全国煤油矿事宜。[11]四年后,熊希龄离开政坛,开展慈善事业,他赈济顺直(今河北省)水灾,建立香山慈幼院[1][12]1920年,又成立妇孺救济会,以收容战争中的难民,不久后组织“北五省灾区协济会”以赈济旱灾。[12]两年后,熊希龄组织世界红卍字会,随后任北京老弱临时救济会名誉理事长,并设立救济院。[12]后来,熊希龄担任世界红卍字会华总会会长。 [13]1928年,国民政府任熊希龄为全国赈济委员会委员,三年后改充赈务委员。[13][12]抗日战争期间,熊希龄参与发起中华民国国难救济会,以支持抗战。[14]1937年,熊希龄赴爪哇出席远东禁贩妇孺会议,会上就如何禁止贩卖妇女和儿童等间题提出建议。[15]不久后抗战爆发,北平陷落,熊希龄此时在上海张罗救治伤兵难民之事,同时筹划将香山慈幼院迁离北平。同年12月南京陷落,他取道香港准备前往长沙,但不幸在香港病逝。享年68岁。[15][13]
清朝末年,熊希龄创办醴陵瓷业学堂和湖南瓷业制造公司,促进了[]的瓷业发展。[16][17]北洋政府任职期间,熊希龄实行了烟草专卖政策。[18][19]退出政坛后,熊希龄建立了香山慈幼院,和世界红卍字会来开展慈善工作,积极投身慈善事业。[1][12]熊希龄参加乡试时,主考官评价他:“边楚蛮荒,前无古人,才华之高,乃三湘有为之士。”[4]

人生经历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