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建立的一种信托关系,这种信托在委托人生前就具有法律效力。它是一种个人信托,与死后信托相对。生前信托的法律效力在其生效时就已经产生,因为委托人在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变更信托约定;而死后信托则在委托人死亡后才开始生效,此时信托约定是不可变更的。[1][2][3] 设立目的
生前信托的设立目的是多样的,主要包括管理财产、处理财产、保全财产以及增值财产等方面的需求。具体来说:
管理财产
对于那些时间和精力有限,难以亲自管理财产的人来说,可以通过设立生前信托,将相关的事务委托给受托人处理,从而减轻自身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