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儿只斤·窝阔台

成吉思汗第三子
孛[bó]儿只斤·窝阔台(1186年-1241年),又称斡[wò]歌歹、谔[è]格德依,即元太宗,亦称“合罕皇帝”,蒙古帝国第二任大汗。元太祖成吉思汗的与正妻孛儿帖第三子。[1]
孛儿只斤·窝阔台早年跟随其父成吉思汗西征,因军功受封于今额尔齐斯河上游和巴尔喀什湖以东地区。绍定二年(1229年),被推为大汗,此后在统治疆域内推行汉化,置十路征收课税使,行丁税、地税法。太宗二年(1230年),孛儿只斤·窝阔台与拖雷分道攻金。四年后,联宋灭金。太宗七年(1235年),窝阔台召蒙古宗王议定分兵西征中亚欧洲,东侵高丽,南攻南宋。在位期间,窝阔台采用“汉法”,立朝仪,建中书省,确定赋税,建立驿站,命路府州县置达鲁花赤,以探马赤军分镇中原,设官分掌军民诸事。太宗十三年(1241年)十一月病死。[2][3]
孛儿只斤·窝阔台统治的13年中,军事上继续进行扩张,政权建设、增颁法令、确定赋税、建立驿站以及中亚、汉地的治理都有新的发展,对草原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明初学者宋濂在《元史》中评价窝阔台有容人之量,治下之世堪称太平之世。[1][4][5]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