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music)是凭借声波振动而存在、在时间中展现、通过人类的听觉器官而引起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4]《牛津简明词典》将“音乐”定义为“结合声乐或器乐(或两者)以产生形式之美、和谐和情感表达的艺术”。[2]音乐的基本要素包括强弱、调性、时长、音色等,由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音乐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节奏、曲调、和声,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等,又可按体裁、形式分为交响曲、协奏曲、室内乐、合唱、歌曲以及丝竹、吹打、说唱音乐等。[1]在歌剧、舞剧、戏曲、电影等综合艺术中,音乐是重要的构成因素之一。[5] 音乐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史前时期,当人类还没有产生语言时,就已经知道利用声音的高低、强弱等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和感情了。 随着人类劳动的发展,逐渐产生了统一劳动节奏的号子和相互间传递信息的呼喊,这便是最原始的音乐雏形。[3]远古乐器也起源于人们生产劳动的时间,材料多选用石、陶、木、骨等,主要分为打击乐器和吹奏乐器两大类。打击乐器可能是人们在打击石块制造石器或是砍凿木头制作木器时受到声响和节奏的启发而发明的,并因此制成陶钟、石磬、木鼓、陶鼓等。吹奏乐器的起源 可能与狩猎时引诱禽兽的拟声工具及口哨有关,以后才逐渐演变成专门用来演奏的乐器,有陶号角、陶埙、骨哨、石哨、骨笛等数种。[6]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交流密切相关,不同的地区和民族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音乐风格和特点。音乐逐渐地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古典音乐、乡村音乐、嘻哈音乐、摇滚、电子音乐、蓝调音乐、雷鬼音乐等。[7]音乐的发展受到了科技的影响,如印刷术的发明促进了音乐的传播和保存,近代以来,电力的发展创造了新的音乐媒介,如电影、唱片机、无线广播、电视等,20世纪90年代以后,互联网的出现不仅为音乐提供新的传播媒介,还汇集了音乐创作与出版、教育和评论等等传播形式,在时间和空间上实现了空前的可能性。[8] [9] 音乐具有多种功能,首先,音乐能够给人一种听觉上的愉悦感,能够放松心情,促进身心健康。[10]其次音乐具有教化作用,可以培养人的心灵和智慧,还可以陶情情操,能够使人弃恶扬善,从而使得人们在思想道德上受到洗礼和升华。[11]最后,音乐也是一种具有保护意义和传承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能够保存和展示人类的文化遗产和民族特色,传承和发扬人类的文明和精神而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重视和保护。[12][13][14]
音乐概念
远古音乐大致是一种歌、舞、乐三位一体的音乐形态。很长一段时间内,它们都以这样的综合形式存在着。[3]春秋时期,私塾开始兴盛。孔子兴办私塾是一件教育的大事,其中,作为教育必修科目“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一的“乐”,就是这种混生性的艺术活动。[3][4]第一次出现音乐这个词是在《吕氏春秋·仲夏记》中,前文先说:“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 ,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成乐章”,表示音乐最早出现的意义是因为人的音乐听觉特质是一种先天的自然产物。后文再说: “萌芽始震,凝寒似形。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说明“乐”最初的含义是和谐的,协调,同时认为人的音乐听觉特质是产生于人对声音的适应性作用[15]此后,“音乐”一词逐渐取代原先“音”一词的地位,用以指称音乐这一艺术门类;而“音”一词的含义则逐渐变窄,仅指有确定音高的乐音(例如“五音”)。到后来,“乐”一词才作为“音乐”一词的简称而用来指称音乐。[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