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

1973年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一个独立法定组织,是根据《房屋条例》于1973年4月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制定和推行本港的公共房屋计划,以满足无法负担私营租住楼宇人士的住屋需要,从而达至政府的政策目标。

简介

1973年,为配合当时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之十年建屋计划,屋宇建设委员会、徙置事务处及市政处屋宇建设科合并为房委会,负责管理及规划公共屋[cūn]。到了1978年,为了使中产社会提供多一个置业选择,房委会又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
除此公屋及居屋外,房委会亦负责管理中转房屋(前称临时房屋)、政府多层工厂大厦。唯香港政府致力推行服务外判制,不少公共屋邨的管理业务已交予私营管理公司。
现时,房委会已经是全球拥有最多屋苑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