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话

粤语的代表方言
广州话,专指广州市区通行的粤语。广州是粤语区的中心,广州市区的方言是所有粤语区(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标准语,广州话在整个粤方言中最具权威,有着粤方言“普通话”的地位。广州方言一方面继承、保留古汉语的特点,另一方面吸收一些南方非汉语的成分,与普通话和其他方言有较大的差异,具有自己特有的语音特点。普通话有4个声调,广州话的声调有9个。[1]
广州话保存有一大批古汉语的语词,包括两类:一类是现代汉语中已不再出现,但在书面语中,尤其是文言文或成语中仍可能见到的古语词,另一类是虽在现代汉语中仍常见,但某些义项或已消失,或已发生变化,而在当今的广州话中,却依旧使用古汉语义项的古语词。[2]
广州话是粤语区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对古汉语研究意义重大,对保存传统文化有重要的价值。[1]

涵义

广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