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和等级的合法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士享受优惠政策、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亦是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疾人证。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1]
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办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行“跨省通办”。[4]202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在2022年底前,实现残疾人证等常用证照的电子化和互通互认。[5]

历史沿革

第一代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