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管理科 督查科

部门职能

一、制定招投标各项运作规范和管理制度,指导全市的招投标活动,对各种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指导和检查。
二、对进入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备案认可,并实施全过程监督;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投标情况报告,对招投标活动是否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说明。
三、宣传、贯彻、执行招投标各种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投标标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招投标监管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对招投标专家库和中介代理机构进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