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1987年5月6日至14日在南宁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5月6日至14日在南宁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844名。

会议详情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关于自治区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自治区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自治区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关于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甘苦主持开幕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韦纯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计划委员会主任张春园作的《关于自治区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刘鸣山作的《关于自治区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枫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蒙铎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丘栋霖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讨论,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自治区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广西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全区政治上安定团结,经济体制改革稳步进行,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前进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工作中还有缺点和失误。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巩固和发展当前的大好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