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聚五

抗日民族英雄
唐聚五(1899年-1939年),字甲洲,吉林双城(今黑龙江省双城市)人,抗日民族英雄。[1]
唐聚五18岁投身军旅,后入东北讲武堂学习军事。毕业后历任排长、连长、营长等职。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任东边镇守使署步兵第一团中校团副,驻防辽宁省凤城县。1932年3月21日,唐聚五奉张学良手谕,在桓仁宣布成立“辽宁民众自卫军”,被公推为总司令。同年4月2日唐聚五毅然率辽东14县军警、民众起义,成立辽东“民众自卫军”。同年8月15日,唐聚五被任命为辽宁省临时政府代理省主席,并晋升为陆军中将兼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义勇军第二军总指挥、辽宁民众自卫军总司令。1937年“七七”事变后,唐聚五请缨再上战场。7月23日被任命为东北游击司令,授陆军中将衔。1939年5月18日清晨,唐聚五等在长城脚下迁安县柳沟浴村与日军遭遇,在平台山被包围,几经突围未成,身负重伤后仍顽强指挥战斗,最后壮烈牺牲。时年40岁。[1]

人物生平

青少年时代

唐聚五,1898年出生于吉林省双城县(今属黑龙江),11岁进私塾念书,16岁到城里学木工手艺。后怀着富国强兵的愿望,投身军旅,投奔奉军后,并随奉系新兵队伍到达奉天(今沈阳)。不久,编入奉军第27师卫队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