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通行证,俗称进京证,是指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进入的临时通行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进行实施。[2][3][4]
1979年,公安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改变外地车辆来京审批办法的通知》(〔79〕公厅17号),要求进京车辆须持介绍信。1987年,北京市对外省市区车辆进京实行“进京检查证”,替代了介绍信制度。1992年,改为“进京通行证”。[5]2005年,《关于改变外地车辆来京审批办法的通知》被宣告作废,自2005年3月开始,即便是重大活动,外地车辆进京也不再需要介绍信。[6]2011年起,北京市开始实行进京证政策,分为长期证和临时证。[7]在2014年,政策调整后取消了长期进京通行证,规定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才能进入六环以内,初次办理的进京证有效期为7天,可在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获取,到期后可在北京交通支、大队延长一次,有效期为5天。[8]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每辆车每年可以在办证范围内通行的时间为84天。[9]2021年11月1日,北京市实施新的外省区市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将持证车辆的禁行区域从二环内的主干路扩大到整个二环内区域。[10] 进京通行证可通过网上办理、现场办理两种途径进行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1]
历史沿革
1979年,公安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改变外地车辆来京审批办法的通知》(〔79〕公厅17号),要求进京车辆须持介绍信。1987年,北京市对外省市区车辆进京实行“进京检查证”,替代了介绍信制度。1992年,改为 “进京通行证”。[5]2002年,办理进京证不再需要介绍信。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北京市从2005年开始放开非北京户口的人员上北京号牌,暂住证满一年就能申请,长期进京证办理者减少。2005年,《关于改变外地车辆来京审批办法的通知》被宣告作废,自2005年3月开始,即便是重大活动,外地车辆进京也不再需要介绍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