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

企业最高管理者
企业家“entrepreneur”一词是从法语中借来的,其原意是指“冒险事业的经营者或组织者”。[1]在现代企业中企业家大体分为二类,一类是企业所有者企业家,作为所有者他们仍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另一类是受雇于所有者的职业企业家。在更多的情况下,企业家只指第一种类型,而把第二种类型称作职业经理人。

阶层描述

对于企业家的定义和描述:
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决定社会权力转移和社会制度演进,在封建时代的最重要的生产力要素是“土地”,在资本主义时代最重要的生产力要素是“资本”。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使我们可以从产权决定角度研究企业和企业家,我国国企改革目标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希望从产权关系下解决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监督等问题;根据产权理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产生委托代理关系,企业家的角色就是资产的代理人,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企业家”这个词16世纪出现在法语中,即指挥军事远征的人。18世纪法国人用这个词定义其它种类冒险活动的人。1755年,法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坎博龙将企业家精神定义为“承担不确定性”;1815年,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第一次将企业家列入经济发展的要素之一,尽管萨伊忽略了资本形成的创造性和责任心——企业家精神重要的两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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