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静安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地理位置

静安区位于上海的市中心,与五个区相邻,东沿成都北路、陕西南路延安中路,与黄浦区为邻;西以镇宁路、万航渡路武定西路江苏路长宁路,与长宁区交界;南临长乐路,与徐汇区衔接;北至安远路、长寿路,与普陀区毗邻;隔苏州河闸北区相望。全区总面积7.62平方公里,为全市面积最小的中心城区。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