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黑龙江省委员会主管的专业团体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领导下,由全省各民族作家、作者及文学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是省群团机关单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及省委对文学工作的指示;组织作家、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作家的思想艺术素质,解放思想,不断提高全省作家文学创作的思想艺术水平。
(二)组织作家、作者以多种形式深入改革第一线体验生活,熟悉了解全国及本省改革和经济建设情况,创作出反映改革现实的优秀作品。
(三)制订长远规划和近期创作任务,侧重抓好长篇小说、儿童文学、影视文学和报告文学等文学样式的文学作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创作条件;促进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