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员会

1989年成立的委员会
国家减灾委员会(英文名:China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Disaster Reduction,简称“国家减灾委”)是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1][4][3]
国家减灾委员会原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现名,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1]2018年3月应急管理部组建后成为其下属议事机构。 [4][5]
2023年12月12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题视频会商调度,与中国气象局、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会商研判华北、黄淮、东北等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视频调度河北、辽宁、吉林、河南、山东等11个省份,研究部署重点地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6]

历史沿革

1987年12月11日,第42届联合国大会将20世纪90年代确定为“国际减灾十年”。1988年11月5日,国家民政部、经贸部、外交部等十一个部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成立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的请示》。次年3月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成立。2000年10月11日,中国将“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2005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将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