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县

清朝雍正三年设置的县
天津县[1]清朝雍正三年(1725年)建制。雍正九年(1731)升天津直隶州为天津府,辖天津、静海青县南皮盐山、庆云、沧州六县一州。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天津特别市”。[2]天津县划归河北省,县治迁到灰堆。1952年4月21日,天津县划归天津市,县治在咸水沽。1953年5月14日,天津县行政建制撤销。

历史沿革

天津地区金贞[yòu]二年(1214)前,设“直沽寨”,派都统完颜佑、副都统完颜咬住戍守,“直沽”之名始见史籍。天津成为[]南军事重镇。
元至元十九年(1282)海漕开通,直沽成为漕运枢纽,为此在大直沽专设了接运厅和临清万户府;并修建了直沽广通仓等粮仓。至元年间(1264-1294)还在大直估、三岔口分别建了天后宫(东、西庙)。1234年三岔沽一带盐卤涌出,特许高松、谢实等18户在此设灶煮盐;两年后,又专门设立“三岔沽司”、“大直沽司”,管理直沽盐场。
元延祐三年(1316)在直估设“海津镇”,命副都指挥使伯颜镇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