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于1993年6月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在北京正式成立。挂靠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学术性与专业性兼有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理事会领导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16日电(记者 开可)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议于7月16日在京举行。会议总结回顾了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修改了协会章程,推举了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机构、理事会理事,明确了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理事会会议选出杨华山担任协会会长兼法人,于今任常务副会长,李仲华等六人任副会长,齐振祥任秘书长,来自全国各界知名人士、社会活动家和学者111位当选本届理事。 发展历史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外有55个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中国的少数民族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物,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众多的民族文物和各具特色的民族习俗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也是世界人类文化宝库中的珍品,亟需加以妥善保护和抢救。民族文物和民族习俗除历史遗物外,广泛存在于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少数民放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它们也处在不断的演变、消失之中。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很多一仍衡的民族文物已近绝迹,若干尚待科学记录研究的民族习俗正在发生变化,一些民族传统工艺面临失传的危险,大量民族文物不断流往国外。这种情况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由杨静仁、伍精华、任英、吕琳等同志发起的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