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是临汾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王延峰。[1][2] 历史沿革
临汾历史悠久,古为帝尧之都,因地处汾水之滨而得名,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因传说中的“五帝”之一尧曾建都于此,得“华夏第一都”之名。春秋时期,临汾属诸侯国晋,晋国的中心就在今临汾南部,至汉代始称平阳。宋、元、明、清皆在此设有平阳治所,民国初属河东道。1948年5月17日,临汾攻坚战役胜利结束,临汾全境解放。1949年2月成立晋南区,1950年1月成立临汾专区,1954年与运城专区合并为晋南专区,1970年晋南专区又按原建制划分为临汾、运城两地区,1978年改名临汾地区行政公署,200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立地级临汾市。[3]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