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改新(Taika Era reforms,たいかのかいしん),其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是指大化年间(645年-650年)的改革,而广义的是指从大化元年(645年)至大宝元年(701年)《大宝律令》的制定和实施之间的改革,是一次自上而下的,以“法制完备”的唐代集权制国家为典范,为建立天皇中心主义的律令制国家而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1][2]
随着部民制的衰落,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加深,纷争不断,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面对这幅社会光景,当权者却无所作为,于是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主张改新的新兴势力。[1]皇极天皇四年(645年),革新派发动政变,夺取政权,拥护孝德天皇即位,建元大化,以唐制集权国家为蓝本,主张进行国内的政治体制改革,翌年元旦,颁布改新之诏,故名“大化改新”。[4]改革历经孝德天皇、齐明天皇、天智天皇、弘文天皇、天武天皇等时代,在此期间新旧势力斗争不断,直至大宝元年(701年)《大宝律令》的制定和实施,以律令的形式来巩固改新的成果,标志着大化改新的完成。[1] 大化改新的主要内容:经济上,部民制被废除,社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但在班田收授制度下,农民仍继续接受着封建剥削和压迫。[1][4][5]政治上,建立起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治体制,这推动贵族的官 僚化,削弱了氏姓贵族的地方势力,扩大社会统治基础,并加强了皇权和皇威,巩固了政权。[1][2][4]中国学者吴廷璆认为大化改新变革了社会的生产关系,促进了新的生产关系的发展,推动日本进入封建社会。[6][7] 历史背景
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