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镇,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位于永顺县东南部,总面积117平方千米。该地区的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年降雨量为1700毫米,无霜期250天。长官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雍正六年(1728年),当时属于永顺府永顺县。2015年11月,回龙乡、小溪乡、长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小溪镇。截至2015年末,长官镇下辖2个社区、5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集坪居委会。2011年,长官镇财政总收入89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5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38元。截至2011年,长官镇境内有焦柳铁路通过,长官镇客运车辆6台,日发客运汽车8班次,日均客量162人次。长官镇因镇政府驻地原属土司时期的长官司而得名。 历史沿革
清雍正六年(1728年),长官镇境域改土归流后属永顺府永顺县。 民国二年(1913年),属永顺县施溶保。
民国十二年(1923年),属施溶乡。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永保县苏维埃政府。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属施溶乡。
1949年10月,属永顺县施溶溪区。
1952年3月,属第四区长官乡。
1956年6月,设立长官办事处。
1958年10月,设立长官人民公社。
1961年,属长官区长官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公社改乡制为长官乡。
1999年12月,乡改镇。
2015年11月,回龙乡、小溪乡、长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小溪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长官镇下辖贺喜、集六、小水溪、长坪、马石5个村民委员会和集坪、长官2个居民委员会,下设23个村民小组,12个居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