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维华
霍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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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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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维华(?-1636年),明东光(今属
河北
)人。
万历
进士
。
简要介绍
除
金坛
知县,徵授兵笠给事中。
天启
初附
魏忠贤
,诬杀
王安
。天启四年(1624年)迁刑科,锐意攻讦东林党人,追论三案,改撰《光宗实录》。与
崔呈秀
同为魏忠贤谋主。
擢
[
zhuó
]
太仆寺卿,进兵部右侍郎,署部事。每陈奏,必颂魏阉。忠贤败,仍自全,以
兵部尚书
协理戎政,后因图谋取代
袁崇焕
,为时伦新等弹劾,定入逆案,被
言官
交章弹劾,定入逆案,
崇祯
九年(1636)霍忧郁而死。
人物评价
霍维华性格奸邪。(《明史》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