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覆盖率,[1]又称电视频道覆盖率,是指某一区域内能够接收到指定电视频道的人数与该区域电视人口总数之间的比率。具体计算公式为:某电视频道的覆盖率 = 某区域“能收到”该电视频道的人数 / 该区域“电视人口” × 100%。
影响因素
电视覆盖率[2]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传输技术、接收设备、地理位置、电视台节目内容以及受众的主观收视偏好等。无论是在无线电视的电波、微波时代,还是有线电视的电缆、光缆时代,甚至利用卫星终端传输的时代,电视媒体的节目信号都无法普及到所有目标受众,因此覆盖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电视媒体需要通过售卖观众的注意力来吸引广告主购买电视广告时段,而覆盖是实现收视与广告创收的前提条件。 行业内关于覆盖率的定义与研究
电视覆盖率[3]的定义与研究经历了从简单粗放到精细细分的过程。《世界传媒实验室》对电视覆盖率的定义强调了电视频道或电视台所能覆盖到的地域范围及其在所考察地域内的人口比例。而广电部门对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的定义则涵盖了中央、省、地(市)、县(市) 电视传输机构的各种传输方式。北京美兰德媒体传播策略咨询有限公司(CMMR)在其覆盖率调研体系中采用了类似的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一套完整的覆盖率调研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