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木特(1881年-?)是阿克拉依都之子,于光绪七年(1881年)回到吐鲁番盆地,承袭了吐鲁番郡王爵。然而,由于1864年的新疆各族人民大起义,整个维吾尔族地区的王公伯克势力受到沉重打击,以致其“家产荡尽”,不能自立。清朝在包括吐鲁番盆地的维吾尔族地区实行了“改土归流”政策,废除了各级王公伯克的统治。因此,玛木特所承袭的仅是一个虚爵,却“无阿奇木伯克可兼,而廉俸无几,卯粮寅支,负债既深,拮据万状”。他曾前往北京朝觐皇亲,但连路费都筹措不起。 史书记载
清朝重新收复新疆后,阿克拉依都之子玛木特(1881——?)于光绪七年(1881)回到吐鲁番盆地,承袭了吐鲁番郡王爵。但因1864年的新疆各族人民大起义,整个维吾尔族地区的王公伯克势力受到沉重打击,以致其“家产荡尽”,不能自立。吐鲁番地方也人口流散,有子遗。清朝在包括吐鲁番盆地的维吾尔族地区实行了“改土归流”政策,废除了各级王公伯克的统治。所以,玛木特所承袭的仅是一个虚爵,却“无阿奇木伯克可兼,而廉俸无几,卯粮寅支,负债既深,拮据万状”。去北京朝觐皇亲,连路费都筹措不起。 光绪十年(1884),玛木特因“墓署待修,遗亲待葬”,“请领伊故父恤赏银两”,清朝令新疆巡抚刘锦堂“就近照数给发只领,报部核销,并准其借支3年俸银以示体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