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耽

东汉汉灵帝时任司徒的官员
陈耽(?—185年),字汉公,东海(今山东郯城北)人,汉灵帝时期的政治人物,以忠诚著称,历任三司。他曾在熹平三年(174年)担任太常,熹平五年(176年)被免去太尉职务,熹平六年(177年)担任司空光和元年(178年)被免职。光和四年(181年),他再次担任太常,并被任命为司徒。陈耽因向汉灵帝进言十常侍祸国殃民,被关入狱中,最终与刘陶一同遭到十常侍的谋杀。

演义记载

三国演义》第二回,司徒,为十常侍害。

后汉书记载

《后汉书 杜栾刘李刘谢列传第四十七》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