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耽
东汉汉灵帝时任司徒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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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耽(?—185年),字汉公,东海(今山东郯城北)人,
汉灵帝
时期的政治人物,以忠诚著称,历任三司。他曾在
熹平
三年(174年)担任
太常
,熹平五年(176年)被免去
太尉
职务,熹平六年(177年)担任
司空
,
光和
元年(178年)被免职。光和四年(181年),他再次担任太常,并被任命为
司徒
。陈耽因向汉灵帝进言十常侍祸国殃民,被关入狱中,最终与
刘陶
一同遭到十常侍的谋杀。
演义记载
《
三国演义
》第二回,司徒,为十常侍害。
后汉书记载
《后汉书 杜栾刘李刘谢列传第四十七》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