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慕兰

曾任上海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秘书、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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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慕兰,原名黄彰定,又名黄淑仪、黄定慧,[1]1907年7月18日出生于湖南省浏阳县,[2]中国共产党党员,[3]曾任上海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秘书兼机要交通员、中央特科成员。[7]
黄慕兰幼年时随父母迁居武昌。1919年,黄慕兰被父母送进长沙周南女校,在校期间积极投身学生会,响应五四运动的行动。[3][2]1923年,黄慕兰被父母包办完婚。因忍受不了对方的恶习,被父亲接回。1925年,黄慕兰开始在家中自修。[7]1926年,黄慕兰到汉口的英美烟草公司去支援女工们的罢工斗争,随后加入了共青团。同年11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之后又被公推为妇女部长。[3]1927年3月,黄慕兰与宛希俨结婚;[2]同年7月,被安排到江西省委当秘书,兼任机要交通员,开始地下工作。[8]1928年,宛希俨牺牲,[2]同年12月,黄慕兰去上海工作,被任命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秘书兼机要交通员,并成为中央特科成员,[7]后来黄慕兰与贺昌结婚。[2]1929年6月,黄慕兰在领导工人罢工时被捕。出狱后,她又随贺昌调往香港。次年3月,黄慕兰回到上海。[2]1931年,黄慕兰智借陈志皋的关系救出关向应;同年,她机敏地传递消息,使得周恩来将党中央在上海的机构转移。[2]
1933年,黄慕兰奉命与陈志皋结婚并脱离党组织。[2]她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参与了“全国冤狱赔偿运动”、营救“七君子”出狱、打通中共海路交通线、香港文化名人大撤退等重大行动。1942年,黄慕兰被国民党军统特务秘密逮捕。1945年保释出狱后,黄慕兰继续作为国统区统战工作的对外联络点。[7]新中国成立后,黄慕兰在“文革”期间因受迫害,先后被监禁18年[a]。直到1980年,在邓颖超的帮助下得以平反,后任上海市政府参事室参事,并于1987年恢复党籍[3][2]1993年,黄慕兰移居杭州写自传。[9]2017年2月7日,黄慕兰在浙江省杭州市辞世,享年110岁。[1]
黄慕兰一生历经艰险、磨难与误解,却从没有丧失对党的忠诚和信仰。她跌宕起伏的传奇一生,“是中国革命曲折发展的反映”,被周恩来称为“党的百科全书”。[2]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