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迈先

朱自清长子
朱迈先(1918年9月-1951年11月),小名九儿、阿九,江苏扬州人,朱自清的长子,中国共产党地下党员,是朱自清在《儿女》散文中提到的,让朱自清先生年纪轻轻就背上“蜗牛壳”的头生子。[6][1]
1936年,朱迈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11月,其参加江都文化界救亡协会流动宣传团。1938年经中共长江局批准,“江文团”集体参加国民革命军,投身抗战,曾任国民政府后勤总署组训司秘书和广西桂北第八专署秘书等职。1944年8月,朱迈先随所在的131师参加桂柳会战,朱迈先随部队驻防桂林。桂林失守后,朱迈先被派到新编19师工作,在师长蒋雄部下任政治科中校科长兼政工队长。抗战期间,朱迈先一直在国民党部队从事抗日宣传工作和统战工作。[3]
1949年12月,朱迈先代表桂北国民党军政人员向中共领导下的桂林市政府联络策动起义,获得成功,后在桂北接受和平改编。1949年底,朱迈先进入广西军政大学学习。1950年结业后,分配至桂林松坡中学任教。[7]1950年12月,朱迈先在镇反运动中被捕。1951年11月,朱迈先被湖南新宁县法院错误地以“匪特”罪判处死刑。傅丽卿坚信丈夫是无辜的。在朱迈先死后的30余年里,她多方申诉,为他平反而奔走。1984年,新宁县法院撤销原判,为其平反昭雪,朱迈先恢复名誉。[3]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