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2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6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 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