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依勒玛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东南部,隶属于哈巴河县。乡名源自哈萨克族语,意为河滩、平原,因地处哈巴河冲击平原而 得名。加依勒玛乡东邻萨尔塔木乡,西接齐巴尔乡,南至吉木乃县,北靠铁热克提乡。乡政府驻加依勒玛村,位于县城以北4.5公里处的平原上,北高南低,北部为农业区。主要交通要道有加依勒玛至哈巴河县城公路和加依勒玛至萨尔塔木乡公路。 加依勒玛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3年,当时属一区。1959年,属东风公社;1978年,更名为加依勒玛公社;1984年,改为乡。2020年6月,加依勒玛乡下辖11个行政村。2018年,加依勒玛乡区域面积1241平方千米,户籍人口12476人。农业耕地面积7.8万亩,人均6.1亩。2018年,加依勒玛乡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地区简介
加依勒玛乡位于县城以北4.5公里处的平原上,北高南低,北部平原属农业区,主要交通要道有加(加依勒玛乡)--哈(巴河县城)公路、加(加依勒玛乡)--萨(萨尔塔木乡)公路。乡政府驻加依勒玛村,东与萨尔塔木乡相连,西与齐巴尔乡接壤,总面积为124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3万亩。全乡辖19个行政村,其中5个牧业村,14个农业村,由哈、汉、回、维、撒拉等12个民族组成,总人口10068人,其中汉族人口4292人,占人口总数的40.1%,少数民族占59.9%。 地理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