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主体,三个补充

陈云提出的经济思想
1956年9月20日,陈云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提出了著名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思想。即,“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情况将是这样: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济和集体经济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市场方面,国家市场是主体,但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这种自由市场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

突破

20世纪50年代,建设社会主义对于刚执掌中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课题,他们所唯一可以借鉴的就是当时苏联的经验。而前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基础之上的。
1848年2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的出版,在理论上第一次向市场经济的宣战。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化生产”看作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特点,并且认为它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是矛盾的。马克思指出:“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因此,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自觉的、有计划的联合体。”恩格斯也曾讲:“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有一个它本身无法克服的弊病,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其结果是造成社会的盲目生产,从而造成社会产品的相对过剩,同时社会日常需求却远远不能满足,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阻碍社会发展。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消灭“资本主义剥削”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准则。资本私有者占有剩余价值(新创造的价值超过生产性劳动力价值的部分)必须是变革为一种对新创造出来的价值进行直接的社会主义分配[1]。解决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固有的矛盾只有建立全新的社会主义社会,以计划经济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最有效的配置社会资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产品,满足他们的需求。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经典作家关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观点是: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