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袍马褂

民国时期男性的常服之一
长袍马褂是一种男性服饰,[1]由长袍与马褂两部分组成。[2]在民国元年,北洋政府曾颁布《服制案》,[3]将其列为男子常服之一。[4]

简介

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公布的《服制条例中》正式将蓝长袍、黑马褂列为“国民礼服”。
长袍马褂

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