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假

因有丧事而请的假
丧假,为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处理丧事而规定的一种假期。[4]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未对丧假作出具体的规定。[5]具体标准,按照1980年颁布的《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6]

法律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条文为,“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3]
1994年12月6日,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第十一条规定为,“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