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卫东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赵卫东,男,汉族,1962年4月生,山东桓台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1][2]
2022年5月13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卫东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赵卫东有期徒刑十二年。[3]

人物履历

曾任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调研室主任、企事业改革处副处长,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
2010年01月,任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