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泊生

原山东省立剧院院长
王泊生(1902—1965) ,男,河北遵化县人,中国著名戏剧艺术教育家。早年毕业于北平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戏剧系,曾组织“美生社”话剧团,男女同台演出引起轰动。后学习京剧昆曲,组建成立了“晦鸣社”京昆剧团,担任社长兼主演,常年演出于北平上海南京等地,颇负盛名。历任北平国剧学会教务主任、南京戏曲音乐研究院研究员、北京燕京大学文学系讲师、汉口市民乐团艺术指导、中国文化建设协会戏剧事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立实验剧院教务主任、山东省立剧院院长、国立歌剧学校校长等职。1965年病逝。

教学与演艺

王泊生曾被周信芳赞誉为中国戏剧界“北方怪杰”与“革新家”,为山东戏剧事业开拓者之一。1929年夏,山东省立实验剧院在济南成立,王泊生应聘担任教务主任。次年夏,该院被迫停办。1934年夏,在王泊生努力下该院重建,易名为山东省立剧院,王泊生 亲任院长,使得剧院成为当时国内较大规模的新型戏剧艺术专业学校。
王泊生在京剧《宝莲灯》中担任角色
王泊生在担任山东省立剧院院长期间,为该院制定了院徽、院旗、院训、院歌及“整旧创新,创造新中国戏剧”的办学宗旨,以其坚强的事业心,积极创新与改革旧剧与昆曲。为实践办学宗旨,他对招生制度进行改革,面向全国招收小学及高中学历的学生,录取后分别划入低级部或高级部学习,学制4年,另有一年为实习,每级约40人,分做音乐与表演两系。聘请了马彦祥、刘念渠等一大批颇有声望的优秀教师。在组织教学上,他主张学习与演出相结合,逢节假日便组织学生实习演出,并自编自导了新歌剧《岳飞》和歌剧《荆轲》。他创作的哑剧《国文》、京剧《文天祥》等在当时国内较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