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韶
明朝刑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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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大臣彭韶,字凤仪,莆田人。
天顺
元年
进士
。授刑部
主事
,进
员外郎
。
成化
二年疏论
佥都御史
张岐
憸
[
xiān
]
邪,宜召
王竑
、
李秉
、
叶盛
,
忤
[
wǔ
]
旨,下诏狱。给事中
毛弘
等救之,不听,卒输赎。寻迁郎中。逝世后赠太子少保。
人物简介
《明史列传第七十一》
彭韶
锦衣指挥周
彧
[
yù
]
,太后弟也,奏乞
武强
、
武邑
民田不及赋额者,籍为闲田。命韶偕
御史
季琮覆勘。韶等周视径归,上疏自劾曰:“真定田,自祖宗时许民垦种,即为恒产,除租赋以劝力农。功臣、戚里家与国咸休,岂当与民争尺寸地。臣诚不忍夺小民衣食,附益贵戚,请伏奉使无状罪。”疏入,诏以田归民,而责韶等邀名方命,复下诏狱。言官争论救,得释。当是时,韶与
何乔新
同官,并有重名,一时称“何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