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韶

明朝刑部主事
明代大臣彭韶,字凤仪,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成化二年疏论佥都御史张岐[xiān]邪,宜召王竑李秉叶盛[]旨,下诏狱。给事中毛弘等救之,不听,卒输赎。寻迁郎中。逝世后赠太子少保。

人物简介

《明史列传第七十一》
彭韶
锦衣指挥周[],太后弟也,奏乞武强武邑民田不及赋额者,籍为闲田。命韶偕御史季琮覆勘。韶等周视径归,上疏自劾曰:“真定田,自祖宗时许民垦种,即为恒产,除租赋以劝力农。功臣、戚里家与国咸休,岂当与民争尺寸地。臣诚不忍夺小民衣食,附益贵戚,请伏奉使无状罪。”疏入,诏以田归民,而责韶等邀名方命,复下诏狱。言官争论救,得释。当是时,韶与何乔新同官,并有重名,一时称“何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