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文化和旅游厅挂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牌子,原省广播电视局职责划入省文化和旅游厅,保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管理、内容和质量管理等职责的完整性。[4][3]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宣传、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3]
历史沿革
2018年11月27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揭牌。[5]
2024年,重新组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划入省广播电视局职责,加挂省广播电视局牌子,仍保留省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省广播电视局。[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