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轨

唐朝时期蜀王
李元轨(622年-688年),原名李元[shú],陇西狄道人(今甘肃省临洮县),唐朝宗室大臣,唐高祖李渊的第十四子,母亲为张美人
武德六年(623年),被封为蜀王;武德八年(625年),被封为吴王。贞观初年,李元轨迎娶侍中魏徵之女为妻。李元轨先后担任寿州、[jiàng]州、徐州刺史唐高宗去世后,李元轨与侍中刘齐贤共同负责陵墓事务。
垂拱元年(685年),李元轨被授予司徒、襄青二州刺史的职位。垂拱四年(688年),李元轨卷入越王李贞的叛乱,因与越王李贞勾结起兵,被流放至黔州,途中自杀。李元轨死后,武则天将他的姓氏改为虺氏。唐中宗复辟后,李元轨被恢复爵位,并陪葬于献陵[1]

人物生平

霍王李元轨(?-688年12月28日),初名元璹,唐高祖李渊第十四子,母张美人。李元轨少多才艺,高祖甚奇之。武德六年四月廿[niàn]七日(623年5月31日),封蜀王。八年十一月十一日(625年12月15日),徙封吴王。武后垂拱四年(688年),坐与越王李贞连谋起兵,事觉,徙居黔州,仍令载以槛车,行至陈仓而死。